在國外,果類被廣泛用作三類利口酒中兩類產品的重要原料,且品種多樣化。在我國,果類配制酒生產無論在資源上或市場上,均存有很大的發展空間。這都可以該類酒的各種風格及飲用價值為佐證,但更源于果類品種的豐富及其良好成分。
(1)果類的品種 原則上,各種果類均可作為配制酒的原料,只是所采取的榨汁或浸汁或精煉等生產工藝及產品風格各不相同而已。
總的說來,廣義的果類大致上可分為如下五大類:漿果類,其果實均為柔軟多汁并通常含有多數小形種子,如葡萄、獼猴桃等。仁果類,其果樹均屬薔薇科樹種,果實在植物學上被稱為假果,這類樹種的種子含油率高,可以榨油,如沙果和海棠果。核果類,其果實在植物學上被稱為真果,果肉為肥厚的中果皮,是鮮食或加工產品利用的主要部位,或堅硬的硬核是內果皮變態而成,其中有完整的種子,有些樹種的種子含油率較高,為主要食用部分,如山杏、山桃(野桃)等。堅果類,又稱殼果類,其果皮堅硬,全部為木質或革質,成熟時不開裂,食用部分是種子或種子的附屬物,富含淀粉和油質,如茅栗、榛子等。其他類,如五味子等,有時將其歸為中草藥類。有的將柑橘單列為柑橘類。
經歸納,野生或人工栽培的果類有:蘋果、新疆野蘋果、梨、刺梨、山梨、杜梨、洋梨、獼猴桃、桃、毛櫻桃、櫻桃、葡萄、山葡萄、李、歐李、山楂、杏、山杏、棗、酸棗、柿子、香蕉、黑莓(黑漿果)、樹莓、草莓、越橘、橙、橘、烏飯樹漿果、荔枝、石榴、芒果、枇杷、菠蘿、槨楹、沙棘、紅醋栗(燈龍果、戈力)、白醋栗、黑醋栗、(穗醋栗、黑豆果、狗葡萄、黑茶藤、黑加侖)、藍靛果、桑椹、刺玫果(刺玫薔薇)、檸檬、香梅、楊梅、青梅、柚子、葡萄柚、番石榴、西番蓮、龍眼、沙果、海棠果、山丁子、臺灣林檎、沙棗、山白果、車梁木、錐栗、茅栗、榛子、核桃楸、三棵針果、龍葵、椰子等。
通常,難以生食的野果等,卻可能正是生產配制酒的好原料。
(2)果品的成分 果品中的大多數成分,是人體必需的營養素,也是人體保健必不可少的物質。果品中除水分及一些揮發性成分之外的各種成分,可統稱為固形物,并按其能否溶解于水的特性,可分為兩大類:水溶性成分,如糖類、果膠、有機酸、單寧、礦物質及部分色素、維生素、酶、含氮物和有機酸鹽等;非水溶性成分,如纖維素、半纖維素、原果膠、淀粉、脂肪及部分維生素、色素、礦物質、含氮物質、有機酸鹽及精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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